作者: | 日期:2009-11-18 | 来自:台州市公安局网警支队 | 浏览:
警惕利用互联网公开的学生家长个人信息实施诈骗犯罪活动
此类案件的主要特点是:1、作案时间:利用白天学生在学校上课时间,不易与家人联系;2、作案人员:2人及以上,且案犯熟悉受害人手机号码及学生姓名;3、作案对象:通过网上及其他有关渠道获取到的在校学生个人及家长信息的家庭,受害人家长往往身处外地;4、作案工具:手机、银行卡;5、作案手段:案犯抓住受害人爱子心切的心理,通过手机联系家长,自称是学生的老师,以学生在学校生病急需医疗费用为由诈骗钱财。犯罪嫌疑人利用虚假身份购买手机号及办理银行卡,借助银行转账方式,异地操纵作案,得手后立即转移赃款。手段狡猾,隐蔽性强。由于案犯在整个作案过程中,异地联系、异地提款,始终未与受害人直接见面接触,因此加大了破案难度。
此类案件多发的主要原因是受害人在获悉子女在学校发病,一般都十分焦急,电话联系不上子女,更加信以为真,就匆忙汇款,毫无防范意识。对此,各有关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,要通过报纸、电视、网络、宣传栏等媒体广泛宣传此类案件特点等,通过在校园、银行营业窗口发布警方提示,提醒广大学生与家长加强防范,增强自我保护意识。同时,要求学校做好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的保密工作,防止被犯罪分子利用。银行部门对涉案账户或可疑账户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监控,如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通报公安机关。